環境部擬再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,不再侷限製造業
將擴及高用電的百貨、量販業等服務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、學校等


環境部擬再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,不再侷限製造業,將擴及高用電的百貨、量販業等服務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、學校等,將於11月底前預告草案,希望今年完成法定程序,預估明年上路、明年8月首次完成盤查登錄。

碳盤查是企業減碳的基本功,環境部過去已公告兩批強制碳盤查對象,合計約500多廠,全部為製造業,隨著減碳目標提升,環境部持續檢討應辦理碳盤查事業,近期將提出第三批名單,首度擴及非製造業。

前兩批強制碳盤查名單,也就是俗稱的排碳大戶,都是首波徵收碳費對象,根據環境部統計,前兩批共302家公司(553廠),已完成去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,直接排放量合計約214.5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,能源間接排放量合計約54.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

左右滑動看表格
應辦理碳盤查對象
批次 行業別 家數 實施年度
第一批
  • 發電、鋼鐵、石油煉製、水泥、半導體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特定行業
  • 全廠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碳排每年2.5萬噸以上
約287家 2017年
第二批
  •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主
  • 其他如化學材料製造業、紡織業、金屬基本工業、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等
約250家 2023年
第三批
  • 預估納入高用電之百貨業、量販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以及學校等
  • 環境部預計11月底前預告
估算中 預計
2025年
資料編輯統整來源 : 環保署新聞專區 /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


至於第三批強制碳盤查對象,官員強調,依目前規劃,這一波對象在2030年前,尚不會成為碳費徵收對象,主要是要求業者必須盤查、申報排碳量,做好減碳基本功。

據悉,環境部正著手修正第三批應辦理碳盤查登錄對象,以高用電的百貨業、量販業、電信業、交通業以及學校為主,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,初估新規定將於明年元旦上路,也就是符合高用電定義的這些業者,必須要在明年8月底完成盤查登錄,讓業者趕緊熟悉相關規定。

監察院日前要求環境部檢討,將高耗能產業納入強制揭露碳盤查資訊對象,環境部官員解釋,監察院日前提出建議時,相關作業已在進行,最快月底對外預告。

環境部2016年時公告「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」,包含發電、鋼鐵、石油煉製、水泥、半導體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特定行業製程別,以及全廠(場)化石燃料燃燒產生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.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者,產業家數約有287家,在2017年正式上路。

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,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、化學材料製造業、紡織業、金屬基本工業、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等行業於2022年新增,合計約250家業者,已於2023年開始實施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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